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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校统战工作制度建设的意见

作者:党委统战部 时间:2017-03-17 点击数:

豫高发〔2017〕13号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加强高校统战工作制度建设的意见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 省委统战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16]55号)精神,积极推进高校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就加强高校统战工作制度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高校统战工作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高校统战工作制度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方针政策的必然要求,是高校统战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是高校统战工作适应新形势的迫切需要。当前,全省高校统战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高校统战工作相对滞后,统战工作制度建设亟待加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统战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依据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新情况、新任务、新特点,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认真建立、完善统战工作制度,为贯彻好中央、省委高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新形势下高校统战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快建立完善高校统战工作制度,为构建高校统战工作大格局提供保证

建立完善高校统战工作制度,必须以《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省委高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高校统战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结合高校统战工作对象的范围、规模、重点和实际需要,加快建立完善高校统战工作制度。

(一)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制度。统战工作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党委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四个纳入”、“三个带头”的要求和职责分工,明确学校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架构、领导分工和部门责任,建立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行政党员领导干部在各自分管领域负责、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院系分别落实的统战工作体系,做到职责明确、分工落实、紧密配合。要明确校内各级党组织开展统战工作的具体要求,把统战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和部门、院系党员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内容。明确统战理论政策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要求,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力度,确保高校统战工作领导有力、协调有方、执行有效。

(二)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广交深交高校党外代表人士,既是做好高校统战工作的重要方法,也是落实省委统战工作“凝聚力建设行动”、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力量支持的有效途径。各高校应参照《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领导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的意见》(豫教党[2016]149号),加快建立完善学校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要积极开展联谊活动,在重大传统节日前夕,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有计划地看望党外代表人士,也可通过茶话会、座谈会等方式,向统战各界成员表示慰问。高校统战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探视统战各界代表人士。基层党组织应结合工作实际,走访、探视、慰问统战各界代表人士。

(三)邀请党外人士参加重要会议、活动制度。主动邀请党外人士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既是高校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充分调动党外知识分子参与学校管理积极性的有效途径。各高校在召开党代会、教代会及校内重大活动时,应邀请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代表和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议和活动。要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向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等及时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向他们通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及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

(四)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制度。充分征求党外人士意见既是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开放办学、民主治校的重要体现。高校在研究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决定、涉及面广泛的重要举措、召开党代会、教代会等重大会议、举办重要活动时,要主动邀请本校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各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书面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畅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建言献策渠道,逐步形成征求意见和意见处理的沟通反馈机制。

(五)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制度。积极支持和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发挥自身优势,开展社会服务、建言献策、专题调研等各项社会活动,既是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高校充分发挥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任务。各高校要积极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方面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参加统战系统的重要会议、活动和学习培训。对于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各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统战工作范围内的重点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必要的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应给予时间保障和必要财力物力支持,并作为业绩考评、职务评聘的重要参考。

(六)党外人士参与民主监督制度。党外人士监督既是社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坚持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重要体现。各高校要紧紧围绕知情、沟通、反馈等环节,健全和完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制度。要主动邀请本校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及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和推荐、考核工作。在干部考核、考察工作中,要注意听取本校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要保护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的正当权利,鼓励和支持他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

(七)组织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学习调研制度。加强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的学习调研,对于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建言献策能力和参政议政水平具有重要作用。高校要根据统战工作的总体和阶段性要求,通过举办培训班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定期组织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参加学习和讨论,帮助他们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根据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各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知联会负责人等外出参观考察,开拓视野,交流经验,以便更好地发挥作用。要认真抓好调查研究工作,支持党外人士的调研活动。要采取各种有效方法和奖励措施,坚持抓好学校统战理论政策研究,不断提高统战理论研究水平。

(八)支持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在高校党委领导下,由组织部门与统战部门共同协商,合理配置高校的政治资源,合理兼顾高校党建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民主党派、统战团体抓好组织发展,做好自身建设。统战部门要定期和各党派、团体主要负责人交流工作计划、协商确定各自全年的工作重点。要支持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领导班子做好工作,注重提高领导班子号召力和权威性,保证学校各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和统战团体主要负责人在校内享有相应的政治待遇,并为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统战、组织等职能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建立必要的党外人士后备干部档案及数据库,加强党外人士选拔任用、举荐工作。

(九)民族宗教工作制度。高校民族宗教工作是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高校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路线,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加强民族宗教工作。要依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豫高发〔2017〕12号),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制度,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制订有利于调动其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政策措施,为确保校内和谐、平安、稳定做出贡献。

(十)港、澳、台、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制度。高等教育国际化办学和“双一流”建设都需要充分发挥港澳台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的积极作用。要在爱国主义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和人员往来,加强与港、澳、台同胞和侨胞的合作与联系,按照求同存异的原则,增进彼此间的相互了解与共识。要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留学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通过留学联谊组织桥梁,团结、服务广大留学人员,吸引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回校或为国为校服务。要认真贯彻党的侨务政策,依法保护高校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十一)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制度。党外知识分子是高校办学的重要力量,在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领域起着重要作用。各高校要及时向党外知识分子通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及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工作方面的重要情况,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党外知识分子在教学、科研、管理中发挥作用。要重点做好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积极推荐、重点培养党外重点人才,注意选配德才兼备的党外人士担任学校各级行政、学术、咨询等机构的领导职务。统战部门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积极同有关部门合作,做好党外人士的举荐工作。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有关知识分子的政治待遇、物质待遇、职称评聘等各项政策时,应当邀请统战部门参加讨论。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指导和支持,凝聚政治共识,加强服务协调,搭建平台载体,始终服务中心,使其成为高校党委联系党外知识分子的桥梁纽带。

(十二)党外后备干部和重点统战对象报备制度。各高校应将经主管党委组织部门考核通过的党外后备干部名单及调整情况及时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统战工作部门备案。建立定期备案制度,每学年结束后将最新名单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统战工作部门备案。要综合考虑统战对象的职务职称、工作业绩、社会影响等因素,确定重点统战对象名单(一般控制在所有统战对象数量的10%以内),为开展联系交友、安排培训、组织会议等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强化制度落实,确保高校统战工作再上新台阶

高校统战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战工作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作用。各高校要在加快建立完善统战工作制度的基础上,狠抓落实,抓出成效,努力使统战工作成为学校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要加强领导,引领落实。高校统战制度作为一项事关凝聚力量支持学校发展的重要制度,高校党委要带头落实、率先落实,要在制度的落实过程中起到表率作用。统战部门要积极为党委当好落实制度的参谋。党员领导干部要立足全局,重视制度建立和完善,重视制度作用发挥,并在落实统战工作制度方面起到引领作用,为统战工作制度在学校全面落实发挥导向作用。

(二)要积极配合,协同落实。高校统战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高校统战部门要在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按照责任分工,发挥牵头作用,强化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清单,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二级院系、基层组织,在统战大格局框架下,协同发力、精准发力,为高校中心工作汇聚智慧和凝聚力量。

(三)要强化考核,督促落实。统战工作制度建设作为统战工作的重要举措,在推进高校统战工作中起着保障作用。各高校要通过强化考核,督促校内相关单位认真落实。要把制度落实效果作为重要指标列入校内统战工作考核体系。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在启动高校统战工作考核时,将把统战工作制度建设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通过考核联动,促进全省高校落实统战工作制度。

各高校应将统战工作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及时报告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 南 省 教 育 厅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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