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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个民族自治区是如何诞生的

作者:党委统战部 时间:2017-08-10 点击数:

我国第一个民族自治区是如何诞生的

抗战胜利后,长期处于日本殖民统治下的蒙古民族争取民族解放和实行民族自治的热情空前高涨。然而在大规模内战的阴影笼罩下,内蒙古地区面临着两种命运、两种前途的抉择。面对蒙古民族运动的兴起,中国共产党根据内蒙古地区的民族特点及蒙古族人民的迫切要求,及时制定了先从各盟旗自治开始,逐步建立内蒙古统一的自治政府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1945年10月,针对部分蒙古族上层人士策划“内蒙古独立”的情况,中共晋察冀中央局派乌兰夫等蒙汉干部赴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改组并解散了“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11月,在张家口成立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统一领导内蒙古自治运动。1946年4月3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和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的代表在承德举行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即著名的“四三会议”),确定内蒙古民族运动的方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区域自治,结束了内蒙古东西部地区政治上长期分裂的状况,形成了内蒙古民族解放运动的统一力量。

1947年4月23日,内蒙古历史上空前的盛会--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兴安盟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乌兰夫所作的政治报告和《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内蒙古自治政府暂行组织大纲》及《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宣言》,选举产生了内蒙古临时参议会,选出参议员121人,其中蒙古族、达斡尔族96人。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临时参议会举行选举,乌兰夫当选为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同时选出自治政府副主席、政府委员,内蒙古临时参议会议长、副议长和驻会参议员等30多人,内蒙古自治政府宣告正式成立。

5月19日,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来电祝贺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是内蒙古历史新的里程碑,作为中国少数民族第一个实行区域自治的民主政府,为其他少数民族的解放斗争树立了成功的典范。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将内蒙古自治政府改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1949年至1956年间,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等批准,先后将隶属热河、辽宁、察哈尔、宁夏、甘肃等省区的昭乌达、哲里木等盟以及阿拉善、额济纳等旗县划归内蒙古,实行了蒙绥(内蒙古自治区、绥远省)合并等恢复内蒙古历史地域的相关举措,从而完成了内蒙古统一的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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